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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租金超过6个月没交会怎样

厦门保障房租金超过6个月没交会怎样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厦门保障房租金超过6个月没交会怎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厦门保障房租金超过6个月没交会怎样

厦门保障房租金超过6个月没交会怎样

1、《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承租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2、无正当理由累计欠缴自付部分的租金超过六个月的,取消欠缴租金期间的租金补助并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3、《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不按期缴纳租金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交,并加收每逾期一日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

4、情节严重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房屋。

5、跟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第五条,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未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障性住房租金、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及公摊水电费等费用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拓展:

一、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2015〕19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承租社会保障性住房:

(1)申请家庭成员都不具有本市户籍的;

(2)申请家庭已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的;

(3)申请家庭收入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2倍以上的;

(4)申请家庭信用档案中有不诚信记载且情节严重的。

二、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2015〕19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核查属实的,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1)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的;

(2)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化情况的;

(3)违反规定将社会保障性住房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的`;

(4)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5)未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障性住房租金、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的;

(6)不配合市(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对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的;

(7)未按规定办理入住备案的;

(8)应当退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拒不退出的;

(9)发生占用公共通道、违规饲养动物、噪音扰邻、高空抛物等违反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导拒不改正的;

(10)承租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无故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的;

(11)不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维护维修工作的;

(12)其他违反社会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标签: 厦门 交会 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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