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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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上班时间(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的'部门作息时间除外),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具体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一、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包括无合法产权的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别墅、商铺、车库、地下室等非自住住房的构筑物。
二、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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