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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高职教育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摘要:校企合作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发展方向。长期以来,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根本原因在于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冲突。研究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中的校企文化冲突,探索促进校企文化渗透、融合的途径,对高职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

高职教育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中的文化冲突研究

关键词:高职教育;文化冲突;旅游管理专业;双主体育人

当今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旅游业,旅游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已毋庸置疑。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无疑需要大量的人才,尤其是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由于旅游专业的实践性与操作性特点,各大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已成为旅游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致力于培养能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但目前国内高职院校培养的旅游人才也存在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所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不够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达不到企业的用人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旅游专业的办学质量,提高本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2012年,我院旅游管理专业与湖北S邮轮乘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合作办学,共谋发展,学校与企业共同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提出了“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在校企合作办学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概述

1、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

“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即学校与企业共同担任人才培养的主体,发挥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双主体”作用,尤其是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让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主体,使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另一阵地,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双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于传统的校企合作,它不是简单地让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也不是简单地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而是要把企业由实习、实训基地变成“实习+教学”的校外“专业教学点”,这是我校旅游管理专业在校企合作中进行的一种实践探索。

2、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现实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为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目前部分高职院校选择与企业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已成为高职办学的一大特色。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这充分说明校企合作办学已经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发展方向,而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超越了传统的校企合作办学,强调的是学校和企业都要承担起培养人才的重任。作为人才培养的两大主体,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应该是同等重要,而传统的校企合作办学,企业只是一个校外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上难以真正发挥其主体作用。双主体育人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作用,让企业真正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来,二者共同承担招录、审核学生的任务,共同研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监督、管理学生的实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加符合企业的用人要求。

二、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实施现状及校企双方文化冲突的具体表现

1、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实施现状

我院于2012年9月与S公司合作办学,至今已有3年的办学经历,在旅游服务与管理这个大专业下,共开设了五个专业方向,分别是高铁乘务、国际海乘、国际酒店、奢侈品营销与管理、机场免税品管理。合作之初,学校和企业一起共同研究制定了旅游管理专业各个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的设置、专业知识的学习、实践技能的培养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等具体细节的研讨与制定,并在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建设了形体训练实训室、客房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实训所需设备设施一应俱全。目前,2012级学生已经毕业,大部分学生在旅游行业的第一线工作。有数名学生前往阿联酋的迪拜,分别任职于阿联酋阿布扎比皇宫酒店、亚特兰蒂斯酒店;有部分学生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澳门等地的酒店、机场免税店工作;还有部分学生在邮轮上工作,如武汉扬子江游船有限公司、渤海邮轮(香港)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邮轮企业都有我院旅游专业的学生;也有部分学生在国内各大城市的星级酒店工作。他们中的大部分学生薪资待遇都还不错,薪水都在人民币8000左右,还不算奖金与提成,有的还享有一个月的带薪假期。从学生的就业状况来看,目前我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成效初显,日后还有待校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为旅游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旅游专业人才。

2、校企双方文化冲突的具体表现

双主体育人模式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我院在与S公司合作办学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冲突,由于校企双方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经常出现相互“掐架”现象,合而不和,还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校园文化是以校园为空间,以学生和教师为参与主体,以精神文化为核心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相统一的具有时代特征和历史传承的一种群体文化;企业文化是指企业用来进行企业管理的,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得到企业员工普遍认同的,并且得以贯彻执行的最基本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管理方式、用人机制、共同信念和凝聚力。二者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办学理念的冲突。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企业强调的是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在我院与S公司的合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办学理念上的冲突,如让不让学生参加导游证考试,学校认为应该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让学生在学校尽可能地多学习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导游证是对学生专业技能的一种肯定,多一个证多一条出路;而企业则认为学生将来是要到邮轮、酒店、高铁去工作,导游证对学生的就业毫无用武之地,认为考证是浪费时间,不鼓励学生去考证,双方互不支持,难以达成一致认识。二是办学目标与价值取向的冲突。学校作为国家的一个办学主体,一个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质,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与产品,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之所以称之为企业,在于企业的.根本性质是营利性,企业强调的是利益最大化,二者的办学目标与价值取向大相径庭,一个追求社会责任,一个讲究经济效益,在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冲突,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理念对校园文化及人才的培养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不利影响,让原本高雅脱俗的大学校园难以摆脱世俗化影响,日益呈现出公司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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