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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哪些情形不能申领居住证

南宁哪些情形不能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宁哪些情形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哪些情形不能申领居住证

办理条件

在南宁市市区申报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居住证:

(1)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租住或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2)现役军人;

(3)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拓展:办理流程

(一)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每证20元工本费。

(三)合成人像和个人化信息,经逐级审核后上传制证信息到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安排制证。

(四)出具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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