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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其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为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院于2006年获得本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特色鲜明、创新高质的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以及法学博士、博士后培养模式,为政府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批量输送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学院定位于“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立志于打造一个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优势品牌;结合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特点与市场需求,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知识产权国际化的需要,能担负知识产权理论科学研究、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将研究生向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方向培养。以此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导师结构,聚集、整合国内乃至国际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势资源,开展国家和地区层面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2008年9月,以著名学者吴汉东教授为首席专家的知识产权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学院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局长田力普教授担任院长,共有博导10名,硕导16名。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聘有110余名分别来自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竞争法及税法研究所、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德雷克大学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台湾政治大学、东吴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实务部门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专兼职研究人员,并安排为学院研究生讲授课程。

学院有扎实的学科基础,2005年《知识产权法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7年,知识产权所隶属的民商法学科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近年来,教学团队主持了近百项国家级、省部级、横向课题,获得科研经费一千多万元,取得了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学院培养的学生创新高质。目前,本院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共有160人,形成良好的师生配比,学生可以享受更多更广的学习资源。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我院博士论文两次获全国优秀学位论文提名奖;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分别多次获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和硕士论文奖;在各类征文比赛、大创项目竞赛中,屡获佳绩;研究生承担的研创项目体现了很高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学院研究生每年的年终就业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知识产权法招收16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注册及付费。2016年9月20日,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报考及接收学院发出复试通知。2016年9月28日,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为方便各位同学及时安排行程,请有意选择推免为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在10月7日前填报好志愿,以方便我们发出复试通知,知识产权学院会在10月9日前公布参加复试推免生的名单。所有复试名单以及相关报到信息均会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知识产权学院网站。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学院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复试时间定于10月20日-10月21日。报到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2:30-5:00(如不能按时到达请提前电话告知,另行安排时间审核材料时间),报到地点:文泓楼二楼研究生办公室。笔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8:00-9:00。面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9:30开始。地点:文泓楼四楼会议室。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将组织复试。面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汇总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需特别注意: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虽然可以接收多个志愿单位或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可以参加多个志愿单位的复试,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已完成待录取(即在“推免服务系统”已接收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须与已接收单位联系协商取消待录取资格。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明年6月寄(发)。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2017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因2017年国家推免生工作办法仍未出台,上述内容如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七、咨询渠道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网站:

邮箱: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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