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转移流程
- 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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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整体迁移到其他单位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资料办理转移。
办理条件
1.天津市社保参保人员。
2.无社保欠费记录。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流程
个人缴费窗口缴费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缴费人员转出手续。
特别提示
1、个人缴费窗口缴费人员缴费期间转出,如果有预缴费,应先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预缴费退费手续(见《个人缴费人员预缴费退费流程》),再按照以上流程办理。转出后,请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接续及相关存档、就业登记手续。
2、此转出业务流程,不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外省市业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天津市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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