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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市提高失业保险金金额

颍州市提高失业保险金金额

 我市失业保险金 提高至938元/月

颍州市提高失业保险金金额

从12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提高至938元/月。有关人士说,此次失业保险金是“双提高”。

 失业保险金“双提高”

按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的通知》,我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自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为市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冬介绍,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乘以75%,为937.5元/月,失业保险金决定按938元/月执行。

“此次失业保险金是‘双提高’。”张冬介绍,从11月起,我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市区由原930元/月提高至1250元/月;今年,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又同时向省政府打报告,考虑到物价上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拟将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原65%提高至75%,并获得了省政府的认可。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什么样的群体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张冬介绍,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失业之前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一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者能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张冬说,根据缴费时间段,最高可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而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230元/月的医疗保险费,也全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不用缴纳一分钱,照样正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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