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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孩政策新规定

广州二孩政策新规定

9月29日,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根据新条例,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再增加50日,即从原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广州二孩政策新规定

广州二孩政策新规定

目前,在广州生二孩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但生一孩却仍然需要有“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可喜的是,下月起,不管是生一孩还是二孩都不用办“准生证”了。

近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内二孩之外可生育的七种情况仍需要审批。据悉,《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部分街道了解到,街道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操作程序作进一步完善。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附:2016年广州产假天数新规定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消息公布后,很多刚生完孩子的妈妈都在问:“我刚好在休产假,也能享受这50天的延长假吗?”答案是确定的!广东省卫计委表示, 正在休产假的人也能享受。

标签: 政策 广州 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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