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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四川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四川

四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四川

  四川省失业金领取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5. 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

四川省失业金领取标准:

7月1日起,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60元、1380元和1500元三个档次。据此,四川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82元、966元、1050元三个档次。最低档增幅达14.5%,最高档增幅达7.14%,平均增幅达10.4%。

失业金计算方法: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

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

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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