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公积金提取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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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欣赏与借鉴。
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
1、在本市的,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收据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发票或《契税证》。
2、在外地的(含本市域范围内不能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发票或《契税证》或完税证明。
房屋类:
湖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湖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本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3、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或转账手续。
注:单位破产、解散、撤销或职工账户实行托管管理的`,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随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湖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提取的:不得超过发生此项住房消费所支付房款的总额。共有产权(不含夫妻)的,按各自所占产权份额确定提取额度。
2、用于支付房租的:不得超过核定的房租金额。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4、拆迁安置房的提取:不能超过拆迁补差款。
5、房屋交换的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出计税金额(即补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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