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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

住建部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

2016年3月23日,住建部、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住建部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

1. 《通知》发布的背景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我国营改增的财税体制改革。此后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文件,分别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于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并将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于2014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实施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于2014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充分证明了营改增对于规范税制与减轻税负具有实质作用。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通知》。

2. 《通知》的改革措施—扩大行业试点范围与明确税率

根据《通知》要求,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将纳入试点范围,在试点范围内,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

此外,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而言,小规模纳税人即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纳税人,方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然而在《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特别规定了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动漫产业服务及仓储服务等。

3. 《通知》对于建筑业的影响-明确建筑业的销售额与计税方法

2016年2月19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建筑业营改增后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而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为11%。此后在《通知》发布前各方就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是否加重的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因土地出让金作为建筑业成本的重要部分未列入工程造价且政府部门作为土地出让金收取主体难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大量建筑业纳税人对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问题存有疑虑。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额应以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准,该规定在规避了政府部门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问题的同时解决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可能增加的困境。同时,对于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此次《通知》的.发布对于建筑行业的建筑服务领域,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处理方式,《通知》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4. 《通知》对于个人的影响—延续原有的政策精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个人销售不动产时,以个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通知》延续了前述政策精神,对于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将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5. 《通知》发布的意义-营改增财税体制改革的完成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营改增的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收尾阶段,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指出,营改增的财税体制改革彻底完成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其一,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促进社会分工协作并可形成对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持。

其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从而通过企业以取得不动产的支出抵扣增值税事项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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