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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9月份工作小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司法局9月份工作小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司法局就它月份的工作就要结束了,你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写好了吗?以下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司法局9月份工作小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9月份工作小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篇一:司法局9月份工作小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2016年9月份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为让全县老百姓过一个平安和谐的国庆节,根据市局和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庆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一次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9月份,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2次,调处矛盾纠纷72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5起,防止群体性械斗3起。据统计,2016年1—9月份,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93次,调处矛盾纠纷482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6起,防止群体性械斗46起,防止纠纷引起自杀4件。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5〕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做好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据统计第二季度全县化解调处重大矛盾纠纷26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79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158件,第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共计56350元,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组织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比赛。为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展示人民调解员风采,扩大人民调解知晓度,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激情,营造人民调解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于9月13日举行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比赛。方元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梁静代表我县参加了比赛,并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展现了我县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二)法治建设工作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即将进入施工阶段。

开通“法治桂阳”微信公众平台,在全县下发了《关于运用“法治桂阳”微信公众平台 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推动“法治桂阳”微信公众平台在全县的运用,并进行试运行。联合县教育局发文《关于开展2016全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并进行学法考试测试。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12日到方元镇参加全县科普宣传教育活动。9月12至14日到全县各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整治活动。

(三)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服务。根据省、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标准,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流程、涉军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援务公开等内容上墙,方便老百姓办事。

对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进行培训。8月25日,根据局机关安排在六楼会议室对政府购买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就《法律援助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讲解,并结合实际工作对相关案例进行了讨论。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法律援助中心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9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4件,累计完成236件,占全年任务96.3%,同比增长8.4%。

继续协调处理保障刘灏兵律师执业权利。经多次与县公安局法制科沟通,县公安局法制科回复同意刘灏兵律师复印“郑生被殴打致伤”案件立案文书及郑生这一方当事人问话笔录,已将该沟通结果向省、市律协书面汇报。同时,已电话告知刘灏兵律师本人,但刘灏兵律师情绪依然激动,并拒绝接受县公安局的回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已建议刘灏兵律师能向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反映桂阳县公安局的情况,并提议可以向县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但是刘灏兵律师依然拒绝接受建议。

截止9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25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6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1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9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2家,处理相关事务64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9月20日,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29人,今年入矫248人,现在矫416人,其中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31人,缓刑346人。今年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45例,出具评估意见245份。共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1429卷,工作档案1429卷。本月解除14人,新增36人,开展社会评估调查26件。

从严打击违反监管人员。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人员,执行收监2例。对违反监管人员进行训诫、警告3例。

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浩塘司法所在矫人员何友兵患静脉曲张、引发癫痫,家庭无经济来源,生活负担重,对其帮扶3000元。

(五)扶贫工作

根据县扶贫办、基层办的工作安排,局扶贫攻坚工作队9月份深入太和镇当家村开展扶贫工作。一是当家村党支部活动中心成功招标,并进行开工装饰。二是加强协调争资立项。通过与县交通局等单位的多次协调争取,目前当家村1-3组通组公路“一事一议”进入立项程序。三是加大对通村公路建设以及水产养殖场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按时完成任务。四是建设当家村金融服务站,为当家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全部到位,办公室还在装修中。五是对当家村贫困户进行全部走访进行问卷调查,并对贫困户应知应会的扶贫知识进行解答。

(六)公证工作

截至9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5件,其中国内21件,涉外4件。累计办理公证416件。

(七)新闻宣传工作

截至9月20日,本月我局在各媒体刊登信息18篇(省级2篇,市级9篇,县级7篇)。累计刊发114篇。

二、10月份工作计划:

(一)人民调解工作

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案件排查化解。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开展第三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落实三季度的经费保障。做好对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年终考核考评资料准备和内部资料装档,准备迎接市检。

(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加快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督促各单位完成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学法任务。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援助工作

起草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和《桂阳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继续建设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日常接待咨询、案件受理指派,及结案案卷归档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

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调查评估质量。以落实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为抓手,落实社区矫正衔接接收、日常监管等制度,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办法》、《湖南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体性事件。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督查活动。对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电子监控。开展‘交叉检查回头看’活动。

(五)扶贫工作

加强对已开工项目的监督和指导,使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工。系统学习扶贫文件,总结一年来的扶贫工作,查漏补缺。按照扶贫政策和县扶贫办、基层办的工作安排,做好当家村的各项工作。

  篇二:司法局9月份工作小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八月份工作小结

完成部分岗位中层竞聘及人事调整工作;完成保密自查软件安装使用工作;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系统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完成行政机关合同专项检查工作;完成中层及以上干部履职清单和职权范围风险点排摸上报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岗位对责、绩效对账”新系统应用工作;完成中层及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上报工作;完成“社矫通”采购工作;完成了全县100多名人民调解员为期三天的培训工作;指导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工作;参加市局组织的半年度重点、亮点工作和矛盾纠纷分析研讨汇报会;做好各项报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上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的发放工作;做好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推荐人员的'材料上报工作;走访部分司法所对星级创建和申报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启动和落实了维稳安保值班报告制度;实施和完成了“管控升级”、“定人包案”等监管措施;组织开展了第36届亚太矫正管理者会议宣传照片征集及报送工作;组织司法所负责人观摩西周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起草、制定了《象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制服着装规定》;做好了社区矫正工作制服发放和信息管理系统APP设备配发工作;着手了全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会议筹备事务;完成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排摸和《本省籍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帮教情况统计表》填报工作;完成了维稳安保日报表、周报表的报送工作;做好市级“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上报工作;指导2016年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做好《关于“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说明的报告》;走访司法所,检查半年度普法工作;召开法律服务行业支部党员会议,开展“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大讨论;参加市公证工作发展情况调研会议,阐述“象山县公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建议”;办结省司法厅(浙司投[2016]74号)转办投诉事项情况调查取证、核实、答复工作;邀请市公共法律服务处陈建新处长为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培训业务知识;制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宣传画册;制作中心宣传PPT;组织人员对法律援助律师庭审情况进行听庭;召开中心例会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会。

本月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咨询505人次,其中来访咨询411人次,来电咨询94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34件,涉及401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60起,涉及金额达44.63万元;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3起,涉及金额达229.94万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3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4件,民事援助案件349件(办理群体性欠薪案件3起,涉及304人,追讨工资数额达236.31万余元),共挽回经济损失达322.71万余元;全县八家律师所办理各类案件183件,业务收费197.35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347件,收费25.63万元;三家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82件,业务收费57.87万元。

九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社区矫正协管员招聘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2、做好2015年招录公务员转正定级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3、做好规范化党支部申报、考核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4、做好市局、法学会征文、论文上报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5、做好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6、做好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7、做好“岗位对责、绩效对账”系统自查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8、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月度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9、继续指导各调委会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0、开展2016年司法所星级创建申报和星级复评材料的上报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1、 建立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徐邦春、基层科);

12、走访司法所,做好星级创建和复评的指导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3、做好县优秀人民调解员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4、做好第三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小结和报表上报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5、做好2篇调研文章的撰写(徐邦春、基层科);

16、开展全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活动(张健、矫正科);

17、举办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APP操作培训(张健、矫正科);

18、做好峰会相关经验总结工作(张健、矫正科);

19、组织开展第三季度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分析工作(张健、矫正科);

20、完成“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材料准备工作(高素贞、宣教科);

21、做好2016年省级“民主法治村”迎检工作(高素贞、宣教科);

22、做好县级“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名额分配和统计工作(高素贞、宣教科);

23、督查各部门、镇乡街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高素贞、宣教科);

24、做好进一步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与县人民法院具体对接实施工作(马宁、法管科);

25、做好省司法厅转办的投诉事项情况调查核实处理工作(马宁、法管科);

26、组织法律服务行业支部党员进一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马宁、法管科);

27、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公证服务金融专题培训班(马宁、法管科);

28、根据市局要求,出台《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徐邦春、法援科);

29、全面检查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相“三牌一本”、值班人员等落实情况(徐邦春、法援科);

30、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网内容(徐邦春、法援科);

31、做好2016年第三季度“12348”法律援助舆情分析报告,并上报典型案例(徐邦春、法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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