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缓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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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缓缴或者按降低后的缴存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自公积金中心核准之日的次月起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深圳公积金缓缴指南,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单位申请缓缴业务时所在年度之前的两个年度亏损。(其中民营企业为申请缓缴业务时所在年度之前一个年度亏损)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或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确认表
2、近两年审计报告
3、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4、专办员身份证件
5、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补缴往月业务”/“少缴补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并录入系统;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复审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即时办结。
6、送达:将业务受理回执当场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对应银行个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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