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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妇双方同时到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提供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贷前面谈(楼盘按揭贷款请将申请资料交开发商统一办理);

步骤二:

签订合同:借款人、中心和受托银行签署《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合同》,借款人办理抵(质)押物登记(冻结)手续;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拨付贷款资金,由受托银行转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收款账号。

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元;

2、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最近三个月无欠缴记录;

2、住房公积金缴交职工家庭(申请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资金不足,且时间不超过一年;

3、有良好的信誉和还贷能力;

4、有中心认可的财产抵押。

贷款材料

1、借款人(抵、质押人)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复印件;

2、借款人(抵、质押人)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离异未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申报资料第2页);

4、房产主管部门(包括户籍、购房、工作所在地)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和开具证明的收据;

5、用于现金还贷的借款人银行储蓄卡(优先借款人持有的湘潭市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工资卡、住房公积金银联卡)复印件;

6、已付首期房款收据(购期房)或契税完税证(已办理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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