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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学校要公布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是本站小编DL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赶紧一起看看吧!

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一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按照校历,2015—2016学年暑假自2016年7月17日起,至9月3日止。2016年9月1日、2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9月5日起正式行课,本科生补、缓考时间安排在9月2日—4日。

2.在保证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各单位从学生放假3天后即7月20日可分期分批安排教职工轮休。全校教职工于下学期正式行课周前3天即9月1日开始上班。校领导班子开学前的学习安排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3.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生放假时间分别由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4.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四医院、科技产业集团、后勤集团参照学校放假时间,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休假。

二、有关事项

1.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0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3日。

2.学生应在2016年9月1日、2日持学生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所、中心)报到注册。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于9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所、中心)提出书面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各学院(所、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逐日统计报到人数并及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成教学生及网络教育学生的开学报到注册事宜按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通知执行。

3.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及各相关学院要按照补、缓考时间及工作安排,组织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补、缓考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4.各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安排,并于7月8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分别报党委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和保卫处综合科(电子邮箱:)。假期要到外地的党政中层干部,应分别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告。

5.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洪、防盗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水、电、气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卫处要加强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及防范,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6.各学院(所、中心)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单位要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和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和情况。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处、校工会、后勤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留校学生及教职工暑假期间的生活及活动,并做好安全保障;学生假期活动安排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另行通知。

7.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安排,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应认真做好下期行课准备工作。

8.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集团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并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

  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二

各处(室、所、馆)、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2016年7月1日至9月10日;

教师:2016年7月4日至9月6日;

行政人员:2016年7月4日至9月5日(轮休四周);

后勤职工:轮休二周,由后勤保卫处具体安排。

二、开学时间

(一)学生

1.二、三、四年级学生9月11日报到、现金缴费(银行卡缴学杂费截止日8月28日),9月12日正式上课。

2.一年级新生9月10日-11日报到、9月12日-14日及9月18日开学典礼、体检、入学教育、分级测试、领教材等,9月19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

1.教师:2016年9月7日;

2.行政人员:2016年9月6日;

3.后勤职工:2016年9 月5日前。

三、学生补考时间

2016年9月7日-9月9日期间(具体考场安排于8月1日起见学校网站-教学管理)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的暑期实习、实训按计划进行。

2.请各院(系)于2016年6月29日(含)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7月1日(含)前完成试卷复查工作,并将各类考试成绩送交学校教务处;9月底前完成试卷和毕业论文入库工作。

3.各行政管理部门在确保人员四周休息时间的前提下,妥善完成本职工作,若有关处室工作须集中安排的,应集中安排;不需要集中安排者,应确保完成本学期须完成的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其中: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学生教育处、就业指导办公室、财务处、后勤保卫处、招生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等应安排人员值班,完成本部门在暑假期间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教育处还应统一安排本部门及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同志假期值班,确保学生每天能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值班名单于 6月17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和校党政办公室。以上值班均不作为加班。

4.后勤保卫处在安排职工两周休假外(门卫职工和劳务工除外,按国家规定假期放假),应统一安排假期内的安全保卫、留校学生的住宿与伙食、学生公寓整修、教室卫生、校园绿化及校园水电设施维修保养等工作,特别要做好校园治安、火情隐患的防范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请各处(室、所、馆)、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务必做好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上海杉达学院

  2016年6月6日

  关于2015-2016学年暑假放假事项的通知三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务会研究,现将本学期期末及暑假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一)期末考试

考试工作是期末最重要的教学工作之一,必须认真做好,全力保证稳定有序地进行。根据安排,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6月27日——7月8日,共12天,其中7月2、3日与考试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正常上班,7月9、10日正常上班。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密切配合。

为保证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的稳定有序,课程结束前两周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和安排补课。严禁教师考前划考试范围,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于考试前两周交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排考要求按照《关于规范我校排课和排考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教字〔2010〕39号)执行,要处理好实践教学周和课程考试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放假离校。

期末所有课程的原始成绩单都要从系统中打印,由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名后,7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后,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课程考试分析及教学小结表》。

试卷装订归档的办法严格按照《试卷评阅整改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中的规定执行。

各学院、基础教学单位对本学期试卷要做好复审工作。

(二)实践教学及考核

做好期末安排集中进行的校内外实习、实验及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加强指导,突出能力考核,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践教学达到规定的要求。

做好本学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统计与总结工作;做好自主化个性学分的统计、审核与材料归档工作;做好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的数据汇总,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教学任务审核与排课工作

做好下学期教师聘任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三江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校人字[2010]9号)。教学任务书原则上不得变更,据此做好排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教务处的统一部署进行排课。实行校、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的办法,课表一经排定不得变动。各教学单位在下学期开课后一周内将教学进程表原件交教务处办公室。

(四)教材保障

为全力保证下学期的教学用书及时到位,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正方教学系统中完成教材征订。教务科将于6月29、30日两天按学院发放老生教材,届时请安排好人员及时领取。

(五)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接近尾声,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总结及评优推、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材料上报等工作。对未通过答辩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整改,并由学院按毕业设计工作规定重新组织审查与答辩;拟推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按规定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6月15日前提交。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评优及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字〔2016〕41号)执行。

(六)2016年招生专业培养计划录入工作

2014级专转本招生专业的培养计划于本学期第十六周内完成教务管理系统计划库的录入工作;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学期课程于第十九周录入教务系统计划库。

(七) 2016年新增专业申报论证工作和省重点学科建设立项工作

2016年申报新专业工作已于5月20日开始启动,请有新专业申报的学院,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完善材料。教务处将严格新增专业论证工作,安排专家论证会。

(八)“2016年校教改项目”评审工作

学校将于6月下旬启动“2016年度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评审工作,本期项目重点是学科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等,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本单位拟立项项目任务书的填写工作。

(九)“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推荐工作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2号),在各学院推荐申报校级重点学科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学校拟上报项目。

(十)暑假补考(缓考)、学籍处理的安排

1、7月11日—13日:学籍预处理工作。各学院核对教务处下发的学籍预处理学生名单,凡是达到留级或退学规定者,填写《三江学院学籍预处理表》。

2、8月17日:补考学生(含缓考学生)返校做考前准备。

3、8月18、19日:答疑。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会同公共课教研室协商决定,并在网上公布;专业类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后通知有关学生和教师。每门课程的答疑时间控制在2—4学时(根据课程的总学时数和需补考的学生人数确定),补考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报教务处。

4、8月20—24日:补考(含缓考),专业课答疑。

5、8月26日前:教师阅卷,交成绩登记表。

6、8月27日—8月28日:学籍处理,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暑期各类创新竞赛活动选拔、培训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在期末及暑假期间要做好“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 计竞赛”等比赛的选拔、培训、比赛工作;做好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培训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训练,劳逸结合,确保安全。

二、学生工作

(一)做好今年的毕业生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工作的意见》(校字[2016]18号)的要求,全校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今年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毕业生教育和鉴定、毕业典礼、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确保毕业生愉快、安全、文明离校。

(二)考风考纪教育

学工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对考试违纪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并以此教育和警示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诚信考试,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

(三)寄发成绩单和《学籍预处理通知单》

各学院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寄发成绩单和《学籍预处理通知单》时,请辅导员同时告知学生答疑和补考的时间安排,并将不及格学生的课程信息以及学籍预处理情况电话告知家长,督促学生在假期认真复习。在7月13日前准备好邮寄件,送校办统一办理邮寄。送校办时要分清本地平信、外地平信、本地挂号、外地挂号。

(四)学生离校与安全

各学院要按照学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学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要督促、检查学生离校前整理好宿舍内务卫生和清空垃圾,关闭电源和水具,关闭门窗;要教育学生注意离校返家途中的交通安全;学生个人贵重物品须带离宿舍。各学院学生离校情况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辅导员要掌握所管班级学生离校情况及主要去向;暑假期间要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五)假期留校学生安排

暑假中,对因参加学科竞赛等活动确实需要留校的少数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登记,严格审批、统计和管理工作,未经学院和学工部同意,学生暑假期间一般不予留校,留校学生名单于7月6日前统一报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学工部要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好参加学科竞赛、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小分队等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分类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安全。

(六)招生就业工作

学期末和暑假期间要认真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按照学校6月8日招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招生就业中心和各学院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选派招生人员赴各地市和中学做好招生咨询,认真做好录取工作。全校教职工要服从学校统一调度和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就业率调查、2016届毕业就业质量报告和2017级新生就业指导课开设等准备工作。

(七)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关规定,团委和各学院点面结合,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和考评工作,认真组织好社会实践小分队,确保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取得实效。

(八)做好学生工作制度的修改和完善

在学校现有各项学生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暑假期间修订完成《学生手册》、《学生工作手册》、《辅导员工作手册》等,进一步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九)做好走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根据我校走读生管理办法及办事流程,在6月底前做好走读审批、统计和管理工作。申请走读获批的学生,放假前完成行李返送工作。(具体见相关通知)

(十)部分2015级学生搬迁至主校区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竹山路校区、金陵学院联合办学点、东山校区的2015级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搬迁至铁心桥主校区。(具体由学生工作部另行发文通知)

三、召开教学改革研讨会

学校初定于8月26、27日召开教学改革研讨会,具体时间、内容、议程等另行通知。

四、放假与开学

(一)学生放假与开学安排

学生从2016年7月9日正式放假。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如下:老生于8月27、28日报到注册;2016年“专转本”学生于8月28日报到注册;2016年“专转本”学生和老生8月29日起正式上课。2016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

(二)教职工放假与开学安排

教职工7月11日正式放假,8月25日正式上班(8月27、28日正常上班)。与学生开学前答疑、补考、学籍处理工作有关的教务、学工、辅导员、后勤及学院等人员8月17日上班。假期中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自行安排上班。

(三)要充分利用假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暑假期间,物业服务单位要做好楼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学生公寓入住前各项准备工作、校园内每日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修剪养护工作、日常维修服务工作、水电设施检修保养、水电保障值守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后勤处要组织、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校园修缮工程任务,协调落实竹山路校区后勤保障条件的完善工作。

2、学生工作部、物业服务单位和各校区管委会共同配合做好新生住宿的安排工作和住宿微调工作,学工部做好新生军训的准备工作。

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做好有关学院的实验室建设、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检查及维修、一卡通系统设备、网络设备等的检修和调试工作,为新学期上课做好准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根据招生工作需要,全力做好网络技术支撑。

4、由校办牵头,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宣传部、后勤处、团委等部门和各学院共同配合,做好新老生开学报到和迎新准备工作。

五、期末及暑假期间后勤服务保障

(一)暑假校办文印室印、取补考试卷安排

7月9日至14日校办文印室做好收取补考试卷(缓考)的准备,与试卷有关的学院在规定时间把补考试卷送至校办文印室,若在规定时间不能送达请及时与文印室沟通。8月17日至21日二级学院可到文印室领取补考试卷。

(二)班车安排

班车按原定时间、站点运行到6月24日止;6月27日—7月8日早晚班车正常,中午12:10分班车只送至安德门;7月9日—7月10日早、晚班车东、西及江宁三条线运行,其余停开;暑假期间,校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班车安排工作;8月17日—8月24日开始恢复早、晚班车东、西两条线运行,时间、站点不变;8月26日开始早、晚班车恢复正常,8月29日起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本部至南校区班车自6月27日开始停运,8月29日开始恢复正常运行。2016级新生开学之后的班车安排另行通知。

(三)假期用餐安排

学生餐厅开放到7月9日,教职工餐厅本学期开放到7月11日,下学期8月25日起正常开放(8月27、28正常服务)。放假后,根据留校学生人数和教职工加班情况,由后勤处选择1-2家学生食堂提供暑期餐饮服务。

六、东山校区的出新改造工作

东山校区管委会要按要求制定出新、改造和家具、设备设施投入计划方案,经学校教学、学生、后勤、保卫等部门共同会商同意后,管委会负责组织维修和出新施工,配置相应设备设施,学校对口管理部门审核并验收,于8月2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以保证新生开学的教学、学生生活等活动能正常有序进行。

七、安全与稳定工作

(一)安全防范教育与检查落实

请各单位根据《三江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详见校保字[2016]2号)”和《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校保字[2016]3号)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夏季校园安全大检查,并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整改和反馈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教育,认真检查本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要断开插座和用电器电源、拔掉插座上的各类用电器(如:办公设备、空调、电水壶、开水炉、冰箱、微波炉、电热水器、一卡通设备、音响设备、教室内教学设备、银行自动存取机、假期不需使用的网络服务器设备等)插头,关闭门窗和水龙头,贵重仪器设备集中到有防盗设施的房间妥善保管。

物业服务单位要逐一检查楼宇内所有门窗、房间内外水电设施关闭情况,检查楼宇内各项配套硬件设施的完好情况,关闭楼宇内各类电源控制开关;要做好校内水电管网及设施、建筑物配套设施的检查、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按照后勤处要求做好水电使用日常管理和水压调整工作,关闭相关楼宇阀门。

7月10日下午,由武正林副校长带队,校办、学工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处、保卫处、物业服务单位等单位派人,到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请各部门(单位)做好配合。

(二)值班安排

要安排好暑假期间总值班表(含学校、保卫处、物业服务单位总值班安排),并在7月9日前送交校办综合科。暑假期间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要确保值班通讯联络通畅,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暑假期间对全体教职工的总体要求

全校教职工在暑假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情况,安排好进修提高,做好下学期各项工作的准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便于联系,请全校教职工保持手机畅通。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如离开南京要向校长报告,学校中层干部如离开南京要向人事组织部报告备案(联系人:张万钰,电话:1534xxx06),其他人员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

  2016年6月15日

标签: 暑假 放假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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