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乐求学 >

实用范文 >读书笔记 >

关于读书笔记作文7篇

关于读书笔记作文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可是读书笔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读书笔记作文7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这标题一看就充满了高格气息,谁会想到内容是这么可爱呢?

十分惭愧,我没什么文化,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汪老,而且是在汪老突然成了“网红”之后。这本书也买了很久了,因为沉迷其他作者的原因,直到书荒之时我才不大乐意地翻开它。无他,我从不乐意和“文青”们“同流合污”,因为我自认是一个满脑子庸俗念头的下里巴人,而文青们几乎人手一本汪曾祺和大冰。

偏激如我好像又把话说过了。不过假使我们把汪老和大冰结合:《人间草木么么哒》,是不是就又可爱起来了?所以虽然我一向不乐意高攀文青,却从未讨厌过这个群体。

扯远了。汪老在这本书里也提及了一个群体,它们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无处不在,是屈原的最爱。没错就是花草树木——我们在小初高命题作文里面经常用它们进行环境描写。真是劳苦功高。

自从泼妇一样在大号骂过胡适,我就觉得自己胆子肥了许多,敢直面许多大家,有啥说啥而不是一味捧脚。汪老说希望自己的语言是平淡的,却不是干柴无味的,我呵呵一笑,觉得——他这一点已经做得极其好了。

我又要提高〇了,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的书呢。高〇也是平实语言的忠实拥趸,但他偏爱用极简的语言营造极惨淡的氛围,最后写出一篇大悲剧来骗我眼泪。而汪老却同他风格迥异:平淡中透着一股温和的雅劲儿,同时不失风趣。我觉得这种品质在当下,不光是写作圈,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其匮乏的。

人们不优雅、不幽默了。许多国人动不动就振臂一呼,口吐“上下五千年大国泱泱”之类的壮词,喜怒皆形于色,为利来为利往,举止行为却没有一点时间沉淀的样子。

我的尴尬癌就是这么日益严重的。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看看汪曾祺。

读汪老的书,看他讲马铃薯的吃法,滇茶好在哪里,家乡人看不起狗心腊梅,“写什么屁小说”,紫薇花对紫薇郎。诸如此类。

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那还不配被称为优秀的作品。要承认,优秀的作品必须是有深度的。悲剧往往容易成为杰作,因为“悲剧”总是自带深度。所以要把不悲的东西写出意味和哲思,私以为更难。

我觉得汪老这点是合格的。我看到死掉了的大黑蜂也会觉得有点悲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人“悲悯上瘾”,太过悲观;看到汪老家人插着他做的珠花相互拜年,又会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有烟火味和一点点时代感,很亲切;现代化的香港里难得一见的一抹绿色……我觉得都很棒。

人们太忙了,忙到忘记了生活。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虽然爱听戏曲、古琴,但都是偏爱的西皮快板和《酒狂》、《广陵散》之流,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才读到了50%(kindle告诉我的)。

所以我没资格说这话:我觉得大家应该喜欢花草。自从想着给屈原每日上供花草,我就有了日日散步拍花的习惯。渐渐地我似乎也开始为一两种特定的花神魂颠倒,也有些明白了偶像。这大概就是偶像效应。

我喜欢粉月季,尤其在这样的大冷天也能开得极盛。她们美得那么玲珑剔透,静静地在马路边绽放一抹粉色,显得温情且高雅,让“好色”的我总忍不住长久驻足。我想屈原也一定会喜欢的。我把这花发给一个朋友,她就说了句“好看”,然后又开始跟我说自己的野心和抱负。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也觉得她需要看看汪曾祺。不要被抱负反噬了才行。

这本书能让人短暂地想起那种美好的活法,甚至可以改变人。

花花草草由人恋。我希望是如此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经过老师的介绍,我买了这本书,我看了之后觉得这本书很号。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x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学习完朱自清写得文章<匆匆>后,我便体会到我们的日子如泼出去的水,没法再捞回来,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匆匆读后感300字。

课文里有许多句子让我印象深刻,如: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事实就是这样的,我们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在不知不觉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如果有谁浪费了时间,那就等于浪费了一部分生命。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秒,他也会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一年的光阴,他也会过得很空虚。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如果想要自己的时间多,就得充分地利用时间,把时间挤出来,不就ok了么。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浪费时间的人们,快醒醒吧,不然,时间将在你们身边消逝。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贾不贾,白玉为堂金做马;傻不傻,唐僧骑着大白马;打不打,五虎关张赵黄马;耍不耍,好汉枉做朝廷马。在这首打油诗里,我最喜欢“五虎关张赵黄马”这句。在三国演义里,五虎上将分别是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他们都是三国名将中的精英。在这里我用自己浅薄的知识给大家逐一介绍:

你看,在战场上有一位身长九尺,鬃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提青龙偃月刀,坐下赤兔马的先生,这可是有勇有谋的关大爷。他三合灭颜良、一刀斩文丑,动作潇洒敏捷,令曹大爷口瞪口呆、瞠目结舌、呆若木鸡。他还曾经温酒斩华雄,在四方起义诛杀董卓时,由于董卓部下的华雄太过勇猛,力斩联军两员大将,大家都望而生畏,束手无策,关羽却挺身而出,曹操敬他热酒一杯,他轻轻将酒杯放于桌上,绰刀上马,冲出帐外与华雄交战,我们关大爷的勇猛令联军士气大振,喊杀声震天,一瞬间,关大爷斩华雄于马下。当他提华雄首级扔在营前,进帐端起酒杯时酒还是热的。我们的关老爷真是一大勇将。

他还曾经设计攻拔襄阳、水淹七军,把东吴的军队打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闹得东吴是人心慌慌,草木皆兵。关大爷可算是三国一大豪杰。

勇猛的张飞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使一条丈八大蛇矛,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囊中取物。张飞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无所畏惧,如入无人之境,想当年在长板桥一声大喝,吓走曹操百万大军。打仗对他来说真是“张飞吃豆牙,小菜一碟”。

这张飞虽是一个文盲,却粗中有细,颇会用一些小计谋。比如打西川时招降了老将严颜就是一个例子,当时严颜城防坚固,久打不下,张飞眉头一皱生出一计,他在自己的军队中扬言要夜间突袭严颜的军营,然后他假装醉酒鞭打两个士兵,逼迫士兵投降严颜,严颜闻讯做好准备,晚上果然有士兵突袭,他迅速把那些士兵包围,却发现只有三十名骑兵,突然外围喊杀声振天,张飞大部队将他们包围。严颜全军覆没,自己也被张飞活捉。

张飞的优点不少,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太爱喝酒,每每醉酒就打士兵,这也是他被杀害的原因。

回首长板坡一战,一个银凯小将,手拿亮银枪,坐下银鬃马,指东打西,好比孙悟空大闹天宫,救得后主刘禅,有诗曰:血染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他长板坡一战,斩杀曹阿瞒50余名大将,砍倒大旗两面,夺槊三条,真乃三国第一勇将耳,他就是赵云。

老将黄忠是老当益壮的代表,常拿廉颇自比,他使一杆大刀,拉得开二石之弓(32斤的弓),曾与严颜夜攻曹营,来往冲突,如入无人之境。

马超,字孟起,面如冠玉,目如流星,虎体猿臂,因衣着讲究,举止非凡,人称“锦马 超”,他为蜀汉边关安宁立下了汗马功劳。

五虎上将,个个都是豪杰,他们自会在历史长河中光彩照人,令后人敬仰。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最早接触绘本是从李欧李奥尼开始的。起初读不太懂,后来慢慢的发现<鳄鱼哥尼流>、<小黑鱼>、<田鼠阿佛>真的太好了,读完心里很舒服,并感慨这些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绘本了。后来遇到了<奥菲利亚的影子剧院>,被震撼的无话可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觉着无法用语言来精确的评价这个绘本,但毫无疑问,这也是世界上最好的绘本。昨天又读到了<植树的男人>,再一次被震撼了。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心中充满了感动、震撼!

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初的法国普罗旺斯地区,这个以熏衣草闻名全球的浪漫地区在当时只是一个荒芜、破落、毫无生气的荒漠。只有很少的人在这儿过着冷漠、愤恨、孤独的生活。有一个牧羊人,他一边牧羊,一边每天都种100棵橡树。由于气候不好,种十万棵树,最终会只有两万棵树发芽,而这两万棵树中,最终只有一万棵长成大树。

尽管如此,牧羊人没有气馁,没有沮丧,依然坚持不断的种树。因为他觉的有了树,就有了生机,就有了生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牧羊人种的树已经小有规模,这个地区有了雾气,开始有水分了。牧羊人依然不停种树,森林的规模不断扩大,渐渐的这个地区有了溪水,这个地区的风景越来越好,慢慢的就有人开始来这儿旅游了。虽然大家都认为这片森林是自然形成的,虽然没有人肯定牧羊人的付出,甚至会有人要求他搬离森林。牧羊人依然不改初衷,坚持不停的种树。森林的规模不断扩大,开始有了水源,气候也变得越来越好,慢慢的开始有人搬到这儿住了,而原来住在这儿的人也变得友善起来,有了村庄,有了泉水,有了儿童的笑声,整个地区都活了起来。

书的附页说这不是真实的故事,让我觉的非常遗憾。当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正在做同样的事 情后,心里豁然了许多。

我为老人的见识、胸怀、坚持而感动!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这几天刚读完《简爱》,心中还沉浸在主人公简爱的世界里,不能自拔,也许还是因为不成熟,所以看得一知半解,不能了解简爱的心理,也许,简爱就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心中的自己吧。

我并不喜欢简爱这个人,她过于倔强,性格又很孤傲,而且又是个不善言谈的人,我最不喜欢她的结局,但我相信,她选择了一条自己所热爱的道路。

标签: 读书笔记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m.leqiuxue.com/dsbjwx/54ge54.html